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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灵活用工行业还有哪些政策支持?

时间:2021-10-07 10:07:41    作者:小编

数字化时代背景下,越来越多的人将职场转变成自由职业化。自此职业自由逐渐成为就业市场重要的发展趋势。根据目前市场形势,灵活用工、共享员工持续火热,央视等主流媒体也关注报道灵活就业市场的发展,多部门发文支持新业态下的用工模式。

 

在看2021年灵活用工政策前,我们先看下2020年有哪些政策助推了灵活用工发展:


4月10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网信办印发《关于推进“上云用数赋智”行动 培育新经济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大力发展共享经济、零工经济,支持新零售、互联网医疗、线上教育、共享员工等新业态,疏通政策障碍和难点堵点。鼓励发展共享员工等灵活就业新模式,充分发挥数字经济蓄水池作用。

2021年灵活用工行业还有哪些政策支持?(图1)


9月21日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以新业态新模式引领新型消费加快发展的意见》意见,要求加快出台电子商务、共享经济等领域相关配套规章制度。 支持灵活就业,加快完善相关劳动保障制度。指导企业规范开展用工余缺调剂,帮助有“共享用工”需求的企业精准、高效匹配人力资源。促进新业态新模式从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提高参保率。

2021年灵活用工行业还有哪些政策支持?(图2)



9月30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共享用工指导和服务的通知》,要求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支持企业间开展共享用工,加强对共享用工的就业服务,免费为开展共享用工的企业和劳动者提供劳动用工法律政策咨询服务,维护好劳动者在共享用工期间的合法权益、妥善处理劳动争议和查处违法行为。

2021年灵活用工行业还有哪些政策支持?(图3)



11月5日

《深圳经济特区商事登记若干规定》修订通过,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若干规定》实施个体工商户自愿登记制度,鼓励自然人灵活创业就业,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意见》要求,变通国务院《个体工商户条例》关于个体工商户应当注册登记的规定,明确自然人从事依法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经营活动的,直接办理税务登记即可从事商事经营活动,不视为无照经营。

2021年灵活用工行业还有哪些政策支持?(图4)



2020年底

18个省(区、市)和3个计划单列市发布关于企业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征收的公告。其中明确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自2021年1月1日起按月、按季或者按年向税务部门申报缴费。

2021年灵活用工行业还有哪些政策支持?(图5)



2021,这些政策正在路上: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以下简称《分工方案》),《分工方案》要求破除影响就业特别是新就业形态的各种不合理限制,加快调整相关准入标准、职业资格、社会保障、人事管理等政策,适应并促进多元化的新就业形态。把灵活就业、共享用工岗位信息纳入公共就业服务范围,对设立劳务市场或零工市场给予支持、提供便利


2021年3月底前,研究建立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险制度。研究建立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新模式,简化工伤保险领域证明材料和事项,压减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办理时限。

 

2021年6月底前,制定出台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规定。2020年底前制定出台引导平台经济有序竞争的有关文件,为平台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依法查处互联网领域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限制交易、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引导企业合法合规经营。

 

2021年6月底前,修改完善《企业注销指引》,推进部门间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优化税务注销等程序,实现办理进度和结果实时共享。进一步扩大简易注销试点地域范围。

 

2021年底前,制定出台对新产业新业态实行包容审慎监管的指导意见。探索开展“沙盒监管”、触发式监管等包容审慎监管试点。

 

2021年底前,制定出台失业保险关系转移办法。2020年底前实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一地办理”,推动将城乡各类用人单位全部纳入失业保险覆盖范围。

 

当下,从中央到地方政府对新业态的发展均已给予大力支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新业态虽是后来者,但依法规范不要姗姗来迟,要及时跟上研究,把法律短板及时补齐,在变化中不断完善。